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底,我局收到区武装部转发的《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2021年2月1日,与区武装部领导会商相关执行事宜,拟定初步试行方案如下:
1.及时送达。辖区所在人民武装部在收到喜报和奖励通知书后5个日内将喜报、奖励通知书转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个工作日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喜报送至立功受奖军人家庭,30个工作日内区武装部将送喜报、事迹宣扬等情况函复部队。
2.举办相应送喜报仪式。由区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街道、社区按要求派人敲锣打鼓集体送喜报、奖励金,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属佩戴绶带或大红花。
3.建档立卡。区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对立功受奖军人建档立卡,按规定报告区人民政府。
4.积极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等传播平台,积极宣传报道。
5.认真落实有关待遇。在八一或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当年度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建立荣获一等功及以上奖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走访慰问联系制度,掌握家庭成员情况,确定联系人,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方案实施以来,已送喜报并走访慰问5个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反应良好,作为方案实施牵头部门之一,我们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认真收集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林敏芳
联 系 人:郑亮
联系电话:13860636848
福州市台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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