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C3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5-11 17:48
 陈明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案中提到的相关问题,正是我们目前致力解决的。为进一步加快和谐社区和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将在推进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一、多方联动,破解无物业小区管理难题

无物业小区管理需要协调和发挥各方力量,健全“区级指导,街道总责,社区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形成合力,规范无物业小区管理治理结构,共同破解小区管理难题。

二、积极创新,开发无物业小区管理模式

落实好属地责任,积极创新,开发科学合理的新模式,是推动无物业小区管理进程的重要一环。日常管理中探索群众参与度高的方式,将党建引领深入到小区自治组织管理的“神经末梢”之中,引导居民踊跃参加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居民自治工作。强化考核,落实无物业小区管理责任,涉及无物业小区管理内容的各级主管部门,对无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进行考核检查。

三、突出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对已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引进规范的物业企业入驻管理。由各区房管部门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参与,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选举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采取招投标等方式,选取资质好、管理好、费用合理的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管理。

对规模较小或不具备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实行小区业主自治。可采取“按幢管理”模式,在街道及社区的指导下,小区自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与居民逐户签订代管协议和代收缴公共水电费用协议,自聘保洁员、门卫等开展小区日常事务;也可推广由多个自治小区联合组建的“家园事务服务中心”模式,无物业小区先成立自治委员会,再申请加入家园行动计划,向家园服务中心购买物业服务。

四、扩大宣传教育,提高物业管理意识

加强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宣传。利用小区宣传栏、温馨提示、悬挂标语、印发致社区全体居民的公开信、市民文明公约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文明劝导。通过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板报、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让广大居民对无物业小区整管工作知情出力、自觉参与、全力支持。对整管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树立先进典型。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物业管理法规教育活动。推动物业公司与物业协会、各类媒体主动配合,加强社会舆论正面宣传,帮助老旧小区居民全面增强物业管理消费意识。突出打造一批整治管理先进示范小区,以强烈的对比效应,让群众从心底明白传统的房屋管理和新型的物业管理的优劣,使群众认可、理解、支持物业管理。

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进一步推进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周雯

联系人:罗承勋

联系电话:17750311198

 

   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510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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