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于2023年8月10日对单位经营中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8元。
3、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058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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