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于2023年9月14日对单位购进食品原料的红萝卜、菠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为:菠菜中的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红萝卜中的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菠菜、红萝卜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项规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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