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红壳鲜鸡蛋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时间:2024-11-08 09:13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对台江区塔凡斯餐厅经营中使用的红壳鲜鸡蛋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8月13日出具检验报告,抽检结论为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红壳鲜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5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特此公示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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