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活蛙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时间:2024-11-21 14:51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对福州市台江区二叔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中使用的牛蛙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8月27日出具检验报告,抽检结论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活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1.3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5181.3元
特此公示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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