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江区园林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8-04-26 11:38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台江区园林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 网络、LED显示屏、横幅、宣传画报、“12·4”国家宪法日 | 网上自主学习、召开学习座谈会、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主题标语、开展知识竞赛 | 12月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LED显示屏、宣传教育片、宣传画报 | 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粘贴宣传画报、开展知识竞赛 | 6月份 | ||
《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 全体市民 | 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福州日报阅报栏、法规册子、宣传单、普法志愿宣传活动、日常执法活动 | 发放法规册子及宣传单;利用福州日报阅报栏滚动宣传;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招募“榕城护花使者”志愿者;在园林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普法信息。 | 全年持续性 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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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 |||||
《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 |||||
《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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