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红十字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2-06-29 12:08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节点

38

台江区红十字会

系统内普法

全体机关干部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等

1. 线上:学习强国APP 和“两微一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
2. 线下:会议学习、现场宣传、校园讲座;LED屏、宣传栏、宣传册(折页)、报纸和杂志(刊物)。

1、建立长效化、制度化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
2、结合我会应急救护员培训课、应急救护体验馆,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
3、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公益日,有针对地面向广大青少年、社区群众、市民游客开展独具特色的行业普法活动。

全年常态化开展、结合重要节日(世界红十字日、国际志愿者日、献血日、防灾减灾日等) 宣传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福建省、福州市)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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