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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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司法局 |
系统内普法 |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文字资料、微信、网络等 |
学习、培训、会议、复议诉讼办案过程中实时答疑释法等 |
全年持续开展 |
社会面普法 |
青少年、社区群众、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刊物)、微信、网站、宣传册、宣传栏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庭审旁听、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线上有奖问答等 |
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 “6.26”禁毒日等普法重要节点开 展;全年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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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受助人 |
《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 |
报纸、网站、杂志刊物、宣传海报、法律援助指南折页、微信 |
宣传资料、动漫、现场讲解、援助办案过程中实时答疑释法等 |
全年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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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文字资料、微信、网络 |
培训、检查、简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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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
文字资料、微信、网络、手机短信等 |
集中教育、自行学习、组织相关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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