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3-05-15 11:34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台江区城市管理局 | 系统内普法 | 全体工作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网络、宣传栏、纸质书籍、视频讲座 | 自学、重温 | 1月至2月 |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 单位官网、宣传栏 | 自学、通读 | 2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各单位(部门)自行选学内容 | 网络、宣传栏、纸质书籍 | 自学、选读 | 3月至4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单位官网、宣传栏、视频讲座 | 自学、通读 | 5月 | |||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单位官网、宣传栏 | 自学、通读、重点学习 | 6月 | |||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 单位官网、宣传栏 | 自学、通读、重点学习 | 7月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单位官网、宣传栏 | 自学、精读 | 8月 | |||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 单位官网、宣传栏 | 自学、精读 | 在市、省人大通过、批准、公布《条例》后组织 | |||
系统内普法 | 执法骨干人员 | 实操或理论学习培训 | 现场辅导 | 现场培训、交流 | 时间待定 | |
组织单位要求的对象 | 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网络学习、考试 | 在线网络 | 网络学习、考试 | 按照法宣等相关部门安排的时间进行 | ||
社会面普法 | 市民、有关生产经营者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单位网站、宣传栏、固定宣传播放设施、宣传材料、志愿者活动 | 发放宣传品、网站普法、节点普法活动现场宣传、咨询及交流、媒体普法专栏等 | 日常开展“12·4”活动和其他节点开展宣传 | |
市民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网络、宣传活动现场 | 发放宣传品、网站普法、节点普法活动现场宣传 | 日常开展“12·4”活动和宣传日(周)及其他节点开展宣传 | ||
市民 | 组织、参与相关部门安排的法宣活动,并结合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 | 网络或宣传活动现场 | 网络宣传、现场咨询及交流、宣传品派送 | 按照相关部门的安排时间进行 | ||
市民 |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 网络、宣传活动现场、志愿者活动 | 网络宣传、现场咨询及交流、发放宣传品 | 在市、省人大通过、批准、公布《条例》后组织 |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案件参加人 | 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 | 管理、检查、执法等现场 | 以案释法 | 贯穿管理、执法各环节 |
附件:1.《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4.《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来源:台江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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