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州安猎德科技有限公司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4-12-04 18:26

福州安猎德科技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新设)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350103202412036172395298)收悉。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24号)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审核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C5QM8M6E      

  二、公司名称:福州安猎德科技有限公司      

  三、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360号中央第五街1座1526号      

  四、法定代表人:庄祖祥     

  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24〕第0103000913号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长期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03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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