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2-14 14: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台江区总医院瀛洲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

邮    编:350004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台江区总医院瀛洲分院建设项目

 

 

地块一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旧改地块内西侧沿街(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大楼);

地块二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红星及周边改造出让地块(万科澜悦花园二区)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福建省华夏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建台江区总医院瀛洲分院项目分两地块。地块一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旧改地块内西侧沿街(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大楼);地块二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红星及周边改造出让地块(万科澜悦花园二区)。

项目投资额为4960万元。该医院包含门诊和住院,设置病床共30张,建筑面积7500m2,其中地块一6100m2,地块二1400m2

一、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

项目地块一建设处理规模(20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合流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接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地块二医疗废水应依托疾控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接入洋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万科澜悦花园二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洋里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应安装防尘网,关闭门窗施工,采取防尘网或防尘布覆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洒水等措施较少施工扬尘污染。

项目地块一建设的污水处理设备应采用埋地式密封设计,定期投加除臭剂除臭。检验室配备通风橱,化验废气通过通风橱机器罩引至屋顶排放(H=33.75m)。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 0#轻质柴油为燃料,废气设置排烟竖井引至屋顶排放(H=33.75m)。地下停车场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项目地块二依托疾控中心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抽风收集臭气,收集的臭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H=15m)。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对一些高噪声固定施工设备其周边布设隔声屏障,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采用潜水泵,降低噪声。柴油发电机房单独隔间,采用隔音、吸声材料,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基础采用橡胶减震垫,烟管和发电机组连接处采用柔性软接。风机、空调机组等应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应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并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医疗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废药物药品、废输液瓶(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块一建设1座容积不少于5m3应急罐,收集事故状态废水。地块二依托台江区疾控中心设置的应急罐收集事故状态废水。应配备事故废水导流设施,确保事故废水有效输送和收储。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洋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水处理设备周边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等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应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4中污泥控制标准。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4日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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