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区属诊所等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1年6月4日-6月14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21年台江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林茂
副组长:林启祥、卞榕峰、胡建文
成 员:潘洪涛、黄文晓、宫吉强、郭实、谢丹萍、张娟惠、王静、陈灼萍、吴梦妤、陈忠辉、吴能金、陈燕彬、周伟民
四、检查重点内容
1.所有医疗机构均要在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扫描机构张贴码),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
2.所有进入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收费处、药房、门诊等区域设置1米线,引导预约错峰就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进一侯一”,避免患者聚集。
3.所有不具备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病情跟踪随访,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此类症状的患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管理机制。
2、明确对象,落实责任
要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的人员,导致出现问题的必须进行责任倒追和处理。
(1)局医政医管科: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局综合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
(2)局综合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局医政医管科通报和各街道中心上报的违法违规问题落实核查,及时查处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秩序。
(3)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心主任负责督促各中心协管员落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巡查工作;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巡回监督检查,掌握医疗机构的本底情况,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医政医管科和区卫生监督所进行备案,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复查。
3、强化意识,抓好宣传
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意识,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广泛发动群众,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4日
附件:1.2021年台江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表
2.2021年台江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021年台江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表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内容 |
完成情况/存在问题 |
1 |
在门诊入口设立预检分诊点,对进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扫描机构张贴码),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查看预检分诊点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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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体温≥37.3℃,具有境外旅居史、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患者,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安排专人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并做好病情跟踪随访。查看预检分诊登记本记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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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患者进入院内就诊应全程佩戴口罩,收费处、药房、门诊等区域设置1米线,引导预约错峰就诊。查看口罩佩戴、1米线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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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患者在门诊就诊按照预检初筛、诊台再筛、医生问诊三筛的“三防三控”流程,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进一侯一”,避免患者聚集。询问医务人员是否知晓,现场查看患者就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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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医疗场所工作结束后,应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使用含氯消毒液、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查看环境卫生、物表、地面含氯消毒液和紫外线灯消毒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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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使用后的一次性器械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进行包装、收集、转运、贮存,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消毒。查看医疗废物院内登记本,固废公司三联单,2021年合同,暂存点废物存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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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院工作人员(含住院患者及家属)每15天应进行1次核酸检测。查看全员核酸检测登记汇总表和核酸检测报告(15天内检测报告有效)。 |
全院共有 人,已检测 人 |
8 |
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全院工作人员除年龄超过60岁或有明确禁忌症人员外,均应接受新冠疫苗接种。查看预防接种凭证(闽政通查询)。 |
全院共有 人,已接种 人 |
9 |
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查看物资储备清单和物资储备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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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检查人员: 卫生监督员: 检查日期:
附件2:
2021年台江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
项目 |
重点区域 |
卫生监督协管员 |
检查组成员 |
医疗机构 |
宁化街道 |
刘元琰、吕火荣 |
宫吉强、郑昭、邱泽光、谢元炜 |
上海街道 |
徐暾、刘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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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洲街道 |
李剑霖、刘锦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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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霞街道 |
叶伟强、陈可钧 |
黄文晓、黄成、陈仲熙、黄晓榕 |
|
后洲街道 |
郭焱军、黄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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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中街道 |
陆潮、翁鲁娜 |
||
茶亭街道 |
陈敬贤、林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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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街道 |
何凤娇、甘乾栋 |
翁齐锦、林晖、杨键、郑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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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洲街道 |
曾德林、蓝美芳 |
||
鳌峰街道 |
梁守华、吴春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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