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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更好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经研究,我中心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决定于11月22日—11月26日对我区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疫情报告检查2021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的所有传染病病例(包括门诊及住院病例),并将查出的传染病病例与《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计算漏报率、及时率、完整率和准确率。
二、 有关要求
各医疗单位应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自查,疫报人员要负责本单位疫情漏报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配合调查组做好调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11月22日上午
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2日下午
茶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3日上午
宁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3日下午
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4日上午
后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4日下午
苍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5日上午
洋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5日下午
义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6日上午
瀛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月26日下午
鳌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台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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