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怡园科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编号:SP10350103202208042581419332)收悉。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现场审查,认为你单位的执业许可申请基本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口腔门诊部的要求,同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台江怡园科尔口腔门诊部
二、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3#楼1层15、16店面,2层15、16店面,3层15、16店面
三、所 有 制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五、医疗机构级别:未定级
六、经 营 性 质:营利性
七、服 务 对 象:社会
八、床 位(牙椅):牙椅13张
九、注 册 资 金:45万元
十、法 定 代表人:林丹
十一、主要负责人:林丹
十二、有 效 期限: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
十三、登 记 号:MA8UX3HT235010317D1522
十四、诊 疗 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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