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得鹿口腔诊所:
你提交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申请材料(申请受理SP10350103202404229312157610号)收悉。经我局依照原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卫法监〔2007〕146号)的有关规定现场审核,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台江得鹿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11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C区C1#楼12层23-24商业用房
三、法定代表人:郑武官
四、主要负责人:林子全
五、许可项目: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
六、射线装置一明细如下:
(1)装置名称:口腔颌面锥形数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2)型号:RCT700-SC
(3)生产厂家:Ray Co.,Ltd瑞丽有限公司
(4)设备编号:RA72335202
(5)主要参数:100kV;17mA
(6)所在场所:诊所CT室
七、许可证编号:闽卫放证字(2024)第103120号
八、有效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9年4月25日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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