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卫生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的通知》(榕卫农社〔2012〕69号)和《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学费代偿对象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GZ〔2024〕895号)文件,我区开展2023~2024年度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学费代偿对象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我区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台江区卫生健康局疾控妇幼科,联系电话:0591-83836026。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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