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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榕台自然预〔2019〕0011号 面积单位:公顷
建设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扩建项目
建设用地单位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
土 地 用 途
中学用地
建 设 地 点
台江区六一中路红星排尾
拟用地面积
1.5179
其中耕地
拟用地方式
划拨
事项类别
行政监督检查
预
审
意
见
1、该项目用地符合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项目拟报用地1.517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3、用地单位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控制用地,用地规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定额;
4、该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拟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5、项目单位已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单位应按照评估报告认真组织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本项目通过预审。项目建设用地单位持本预审意见书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后,按规定申请办理供地手续。本预审意见从2019年9月17日起有效期三年整。
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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