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台江区园林、环卫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曾于2022年1月17日以台发改审批〔2022〕1号文批复了2021年台江区园林、环卫综合停车场(含35个充电桩)项目建议书。现你单位提出,因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申请重新审批台江区园林、环卫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台江区园林、环卫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江区园林、环卫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1-350103-04-01-109586)
二、项目建设地点:鳌峰路鼓山大桥桥下鳌峰公交总站旁空闲绿地。
三、项目业主: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中心。
四、建设规模与内容:桥下空间约3500㎡建设台江区环卫停车场(含场地平整、路面修整、公厕及配套管理用房、雨污管网、灯光照明、绿化种植、停车位、监控、电力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匡算45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9.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39万元,预备费7.1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台江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台发改审批〔2022〕1号文予以作废。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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