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征启公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朝阳街道路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4558平方米。
2.征地范围:东至原华伦中学、市一医院;西至区房管局、双丰花园; 南至达道路;北至打铁垱巷。
3.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洋中街道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建设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1年 1 月 19 日至2021年 2 月 19日由洋中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为加快办理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由洋中街道作为甲方与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朝阳街道路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红线示意图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附:朝阳街道路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红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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