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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管理:1.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统一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装修标准。2.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和审核程序,实行与保障家庭收入水平相挂钩的分层次租金减免。3.实行分类优先保障,对城市低保家庭、享受国家优抚等特殊群体进入轮候配租序列后,优先配租。4.规范公共租赁住房配后管理,建立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房屋运营管理机构)、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及各街(镇)、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间的联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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