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致函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函件中提及的因签订限价房购房合同前需退出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人员中有2人初审地为台江区,按程序将取消该2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反馈电话: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591-8326725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3楼。
附件:购买人才限价房需取消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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