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对吴超华1户公租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重新核定的函》(榕国房函〔2022〕1499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我区有吴超华(身份证号:350322********4842)等1户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经核查,重新核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吴超华原一人型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为“三人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591-8711110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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