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有关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公示,台江区住房保障部门、台江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2025年第一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9户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13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台江区房管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电话:台江区房管局:8328305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