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小区物业必须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询问登记,禁止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小区。
二、有条件的小区物业必须在小区出入口配置体温检测器,加强对进出小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做好隔离处置措施。
三、各小区物业必须严格落实防疫消杀、安全保障、卫生保洁等要求,做好物业和保安人员培训,人员上岗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巡查和摸排工作。
四、各小区必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标语,及时告知疫情信息和防控事项,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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