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休闲文旅一条街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整合地域文化资源,经研究,原则同意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休闲文旅一条街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福州市台江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江区合春巷10号,下杭路163、165号、星安桥巷76、80号,南郡会馆项目、汤房巷1、2、3、4号、上杭路87、89号,下杭路213-217号(单号)、潭尾街102号、隆平路47号、潭尾街106号、潭尾街104号、隆平路57号院落部分,状元弄15号、隆平路119、121、123、125、127、129号。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总占地面积共计7421.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合春巷10号等二十七处文保建筑进行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建设上下杭文化街区文旅一条街。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3480.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24.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56.12万元、预备费5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台江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请项目业主根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