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闽政〔2017〕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区级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全区中医药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台江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 集 人:汪映霞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林 茂 区卫健局局长
郑 静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礼灿 区委编办主任
刘建民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晓茹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 广 区人社局主任科员
严 尊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 立 区医保局副局长
卞榕峰 区卫健局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人员调整的,由其继任者接替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中医药工作,对全区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和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