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区政府研究,确定杨氏家祠等17处建筑为福州市台江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区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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