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及市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的审议,并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中国·福州门户网”公示七日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对我区2018年共有产权住房准购家庭予以登记并报送贵中心列入配售范围。
专此报告
附件:2018年台江区共有产权住房准购对象名单
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