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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C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取消保障资格的公示(林俊锋等4户)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2-27 18: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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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10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1〕1903号)、福州市人才集团《关于取消12户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人发函〔2021〕41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有4户家庭主动放弃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林俊锋等4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电话:0591-8711110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   

  附件:需取消保障资格的C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名单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