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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C型、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取消保障资格的公示(庄燕燕等2户)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3-28 17: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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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27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2〕291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有黄毅杰等1户在日常监管中查出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庄燕燕等1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庄燕燕等2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反馈电话:0591-8326725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需取消保障资格的C型、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