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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C型、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取消保障资格的公示(林浩鑫等2户)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2-09 17: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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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8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2〕1897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有林浩鑫等2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林浩鑫等2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591-8711110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需取消保障资格的C型、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