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部分C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取消保障资格的公示(许丽燕等2户)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3-07 17:15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17户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函》(榕人发函〔2023〕4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有许丽燕等2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许丽燕等2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反馈电话:0591-8326725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需取消保障资格的C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