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应急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5-01-15 1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电话:0591-83328101,传真:0591-83204827

  )。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区政府办 2024 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紧扣台江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聚焦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重点领域,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篇,均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核心信息。

  同时,2024年我局依然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开实效。

  在安全生产领域中,重点公开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公示、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及注销情况、工作动态等,累计公开20篇;在救灾领域中,重点公开救灾法律法规、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累计公开15 篇。

  全年重点领域累计公开信息35 篇,全面回应群众对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工作的关注。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细化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9 个办理环节,提升办理质量与时效,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2024年,全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新收 1件、上年结转0件),全年办结1件,无结转下年度办理事项,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坚决落实“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要求,对拟公开信息从严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安全,杜绝涉密、失实信息发布。

  2.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平台功能、规范公开流程;及时更新机构职能类信息,全面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础信息;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保障公开信息时效性、完整性。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安全生产、救灾两大核心领域,累计公开相关信息35 篇,实现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科学确定公开方式,强化平台运维,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落地。

  2.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安全生产、救灾两大领域公开专区建设,打通基层公开 “最后一公里”,提升公开便捷性和实用性。

  3.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依法依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落实《条例》法定要求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坚持制度先行、闭环管理、创新赋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可追溯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推动政务公开从 “被动合规” 向 “主动提质” 转变。

  我局积极参加保密办组织的保密纪律等专题培训,完善信息发布管理、依申请办理、平台运维等内部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便民指引、服务类信息供给不足,公开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聚焦重点提质,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安全生产、救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力度,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切实增强政务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