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6-01-15 1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编制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电话:0591-83205367,传真0591-8326849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本单位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本级政府及本单位政务信息,内容涵盖法定主动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会议等。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本年度共发布信息15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并配有对应图文解读、人事信息9件及其他政府业务文件2件。财政预决算中及时发布了2024年部门及下属单位决算及2025年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本单位结转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新收12件,全年共办结10件,结转3件至下年度办理。严格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全年未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单位严格落实“三审”流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5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审查导致的信息公开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本单位重点按时完成了本级政府及本单位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认及上线工作,借助本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对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完善了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页面,结合我区管理实际,增设供水、供电、供气及公共交通四项内容链接,方便公众直接查询相关信息,同时,整合了教育及卫生健康专题页面中单位信息,提高公众检索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本单位依托区数据局对全区相关单位及街道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以及效能考核,对全区相关部门及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估,以监督促提升,降低网站发布信息错误率,提高发布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统筹指导不够到位,未对部门及街道进行网站发布信息的系统指导,导致网站内容整合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与相关部门及街道沟通不足,导致设置栏目不符合业务部门发文实际,存在业务信息无处发或发布信息与栏目名称不对应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的改进方法:一是梳理门户网站栏目,对相关内容的发布栏目进行规范统一,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不同内容的发布区域;二是提高与部门和街道间的沟通合作,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信息发布准确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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