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工作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16-01-12 00:00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5〕102号文件)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司法局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司法局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司法局,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68614)。

  一、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台江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拓宽思路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进程;规范运作深化管理,扎实推进社矫帮教工作取得成效;强化意识狠抓管理,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工作上新台阶;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及围绕“法治台江·平安台江”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自身建设、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及财政资金“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财政公开更加彻底到位。二是夯实载体,政务公开方式日趋多样化。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开通了政务微博,及时处理群众12345诉求件,从办事、公开、互动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三是完善机制,政务公开管理日趋规范化。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要在深化公开和规范公开上下功夫、在制度和机制上继续努力。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积极组织经办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素质。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及时在“中国台江”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和规范性文件,做好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按照《办法》条例规定,仔细、认真核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通过保密U盘拷贝和纸质文件递送方式,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信息,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区档案局。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每年年初和年末,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我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的功能建设,不断改进网站布局和界面风格,力求打造一个高效、便捷、实用、安全的电子政务平台,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将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更加崭新的高度。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展。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台司[2010]24号)要求,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吴燕娇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开展,由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落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2015年无政府信息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情况。

  (七)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电子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随着电子政务各类平台的日益健全,功能的日益完善,电子政务对传统办公模式和信息公开方式逐渐产生深刻的影响。坚持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新浪“法治台江”微博,及时发布台江区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并结合我局开展的法治台江问卷调查结果,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时事热点问题和法律知识进行解读和宣传,接收群众对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微博宣传拉近了与网民的距离,达到无障碍沟通交流,让广大网民感受到法律的“触手可及”。我局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优势,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和职能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及时回复群众网上诉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群众网上诉求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政府网站的“12345”中群众的咨询留言。针对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依法、准确、及时给予回复,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4条,历年累计公开2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4条;工作动态1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2015年,我局主要通过“中国台江”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均送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今年因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不大,暂无政策解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及历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28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

28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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