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6〕62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文件)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6〕121号)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台江区环保局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环保局联系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台江区环境保护局,邮编:350004,电话:83333110,电子邮箱:tjqhb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台江区环保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台江区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并分解落实,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大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编制印发了《台江区环保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鲜明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继续做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上传工作,空气质量信息一经福州市环保局统一公开,我局立即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值;二是按月在台江区环保局门户网站“监察执法”栏目公开“12369”环境信访处理情况201条,“排污费征收”栏目公开排污费征收信息69条,在 “监督检查”栏目公开监督检查信息10条,“财政资金”栏目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结算详细情况,“行政职权公开”栏目公开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和建设项目审批、竣工验收情况;三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我局先后对八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案件处理结果相关信息均已分别于3月、5月、9月和12月份在台江区环保局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栏目“行政处罚”子栏目及时公开;四是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更新对门户网上公开的七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环节。
(三)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结合省、市环保系统行政职权目录,梳理了行政职权目录,开展行政权力自查清理,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认真做好落实取消、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已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台江区环保局网站公开了台江区环保局权力清单88项、责任清单181项。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开展登记表备案工作,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①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今年我局根据区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对我局监管的事项进行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可能存在的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福建省环境移动执法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排污单位32家。
②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2016年6月底我局建成环境监管网格化平台,即在区综治监管网格化平台上增加—环保模块。8月初与电信部门共同研究增加了企业基本信息模块(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另增加了从移动终端导入企业数据功能,越级上传排污信息和越级下发检查任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一方面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开展登记表备案工作,今年我局共审批4件,备案公开8件,并按时在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另一方面在台江区环保局网站上公示行政许可(月报)、排污费征收(季报)、行政处罚(月报)、监察执法(月报)以及环境应急情况。目前,排污费征收公示1-4季度,行政处罚公示8件,行政处罚公示1-12月;建筑工地夜(午)间施工审批44件,在局政务公开栏公示。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台江区环保局行政审批依托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办理,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办事指南,明确审批程序以及审批要件,提供表格等资料方便群众下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对环境影响很小的登记表项目由行政审批改为登记备案制,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主动履行环保义务,释放市场活力,今年已登记备案8家。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 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
空气质量信息经福州市环保在线网站上统一公开,我局立即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在福州市环保在线网站还公布了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
(2)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台江区目前没有重点排污单位。
(3)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按照环评有关要求对登记表备案及拟审批和审批有关事项进行网上公开。对予以受理的建设项目,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受理公告(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受理日期等受理情况,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对拟作出的批准、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拟文批复流程,出具批复文件。今年我局共审批4件,备案公开8件,并按时在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我局制定了《2016年环保进社区工作计划》、《台江区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实施方案》、《2016年市政府工作任务涉及我区部分进展情况的任务分解》、《台江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省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1日制定《2016年台江区环保部门预算说明》并公布。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定期汇总各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清单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3)深入推进决算公开
一是不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局领导审议通过的三公经费,着力建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体制。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提供保证。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我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政策外,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互动,加大环保政策解读力度,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制定环保领域重大政策时,强化传播平台的联通互动,抓好贯彻落实。随着《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出台,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人通过网络报刊多种途径收集相关材料研究讨论,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有关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6年我局畅通12345、12369环保热线和网络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网民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治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业和无证照娱乐业的整治,及时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力解决相关环境问题。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今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巩固和发扬“两学一做”取得的成果,切实转变作风,兑现24小时承诺制,耐心接待来访群众,通过“环保进社区”活动,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努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真正解民忧、安民心、为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6、围绕增强公开时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标准化水平
2016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台江区环保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各科室、站、大队对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目前不对私人企业开具无环境违法情况证明,相关职能部门或政府部门调取档案必须开具公函并存档。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集中化水平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政务信息。积极办理网民通过局门户网站上互动交流栏目留言4条。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做到有领导检查督促、有人员定期更新内容,并对局办公室主任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负责人员加强相关培训,着力提高专业化理论学习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我局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组织有序、权责明晰、层层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我局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并定期向档案馆移交信息公开文件资料,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等原则,严格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业务的办理。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无
(七)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台江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台江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统计报送、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台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台江区环保局门户网站新设“污染源监管”专栏,下设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等八个子栏目,及时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加强局机关大楼政务公开宣传栏、局会议室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建设,做到公开方式多样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6条,历年累计公开1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为: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1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1条;行政许可的事项2条;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中国台江”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6年,《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后,我局按照工作实际,搜集相关资料,在门户网站刊登相关文章,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环保法规,共解读政策1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今年共处理信访1025件,其中“12369”有201件、“12345”有765件、值班室投诉22件、数字化城市管理27件、各级政府督办件8件、政协提案2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我局在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数1 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思想意识,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织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6 |
122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6 |
122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1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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