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2100-1000-2022-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台江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12-28
  • 标    题: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台江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台政综〔2022〕44号
  • 发布日期:2022-12-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台江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的通知
台政综〔2022〕44号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2-12-30 15:55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确定隆平路25号等6处建筑为台江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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