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组织做好 2024年福建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品会〔2024〕61号)转发给你们,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按照自愿申报、不收费原则开展,请有意愿参加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有关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截止至 2025年 3月 28 日,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评价。
附件: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组织做好 2024年福建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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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组织做好 2024年福建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品会〔2024〕61号)转发给你们,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按照自愿申报、不收费原则开展,请有意愿参加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有关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截止至 2025年 3月 28 日,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评价。
附件: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组织做好 2024年福建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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