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8月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台江区民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区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台江区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整改。
2024年11月14日收到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及部署会议精神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各相关业务科室主动认领问题,切实做到整改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4年12月23日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时限,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主动对标,立行立改,于2024年11月27日制定下发了《区委巡察四组巡察中共台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见成效。制定《台江区民政局巡察分解立项方案》,将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方面共48个问题逐项研究,按职责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科室干部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
(三)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兼顾。
借助此次巡察工作的有利契机,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找根源,坚持以点促面,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全面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限内,共召开党组会议5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未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至今,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召开的党组会议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5场次,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再学习,党组书记带头为支部党员、基层挂钩社区党员上党课2场,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学习研讨12次,做到理论学习全覆盖。
2.关于未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分别在11月19日、11月27日、12月12日、12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4场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部署贯彻意见,以深厚的为民情怀扎实做好我区民政工作。二是2025年1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落实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科室负责人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时刻保持常学常新的学习作风,搭建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平台,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4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集中研讨、专题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上述3个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养老服务成效不明显,长者食堂运营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全区50家长者食堂(后期有2家长者食堂因拆迁等原因关停)2024年全年36家实现良性运营(全年福卡核定数超过300单),占比72%。二是在10个街道开展长者食堂提升行动,每个街道选取1处,全区已打造10处功能更强、规模更大的示范性长者食堂,有效带动全区长者食堂品质提升。三是不断深化拓展“长者食堂+”服务功能,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推动长者食堂融入文化娱乐、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青囊讲堂”活动20期,参加人数1000余人,示范带动全区“长者食堂+学堂”全覆盖。
5.关于街道照料中心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茶亭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于2024年11月12日正式揭牌开业,实现我区照料中心全覆盖目标。二是我局牵头制定的《台江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台政办〔2024〕45号)于2024年11月15日已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并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推动建立更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6.关于养老床位建设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1月6日,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正式开业,占地面积66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共设床位320张。二是2024年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新增养老床位227张,大幅度提升了我区养老床位数。三是指导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的宣传,鼓励有需求的老人积极申请家庭养老床位。通过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拓展社区养老站点床位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养老服务床位。截至2024年10月,全区共有养老床位1529张,每千名老人人均床位数由原来11张提升到15张,达到福建省“十四五”养老床位数总量逐年上升的要求,每千名老人床位数有较大提升。
7.关于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由业务科室加快项目调度,督促指导服务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督促指导街道、社区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老人积极申请家床服务,实现“应享尽享”,截至2024年12月底,符合条件并申请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老人已全部完成建床,累计建床数268张。二是截至2024年12月累计支出27.9万元,支出率在不断提升。同时,待结算的资金拨付材料已收齐,待财政支付。
针对上述4个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社会救助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全区低保等困难对象的巡访排查工作,2024年度已入户450户,低保对象的入户比例已提高到32%以上。持续深入街道、社区了解困难对象实际情况、开展救助业务指导15次。深化“漏保、漏救”排查工作,对照现行的救助政策、逐人逐户摸排核实,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2024年已累计排查残疾人、医疗自费1万元以上、60周岁以上无退休金人员3300多人,及时对排查发现的困难对象予以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二是协同宁化街道对汪某的孙子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期间工作收入再次核查,重新核算每月应给付的赡养费。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民保〔2018〕210号)第二条“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统筹考虑家庭成员因重病、重残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予以适当扣减。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各类扶贫帮困资金,不计入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的规定,扣除汪某的医疗刚性支出之后,认定其孙子在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期间应付赡养费2438元,汪某此期间应差额享受低保补助。经多方沟通协调,现已追缴汪某多领取补助金2438元并上缴财政。我局也进一步强化对宁化街道救助工作业务指导,严格低保救助工作各项规范制度,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重新学习社会救助文件规定,加强对救助对象动态跟踪管理,对享受补助的在册人员密切关注家庭情况变化,每月及时、动态增减补助金额。三是通过深入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整治工作,建立《台江区民政救助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办法(试行)》1项制度,持续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漏保、漏救”排查工作,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及时做好救助对象动态增减工作。2024年累计新增低保186人,退出低保186人,新增特困39人,退出特困7人,为临时遇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63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08.69万元,人次均额达到3271.72元,完成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四是针对上述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关于社区治理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已于2024年5月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为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时发放,我局继续配合区委社会工作部做好2024年社区居委主任退养费、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奖励经费(区级部分)以及社区工作者轮班补贴等经费的拨付工作。
10.关于对经合社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联合区纪委监委制定《台江区关于开展全面深化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台民〔2024〕72号)、《关于印发台江区全面深化经合社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民〔2024〕91号)。同时我局与区纪委联合成立区级“三资”领域工作专班,负责综合协调、定期调度、督促指导和情况汇总。各相关街道同步建立专班,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压实经合社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二是我局先后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街道、各经合社召开集体“三资”摸排工作部署会、“三资”领域专项治理推进会10余场,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由区纪委监委联合我局牵头组织相关街道和区直部门开展经合社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推进完成8个经合社资金资产资源全入账。第二,推进非现金结算全覆盖,实现“一村一个账户”,完成767笔资金网上审批,支付金额约3419.73万元。第三,推进产权交易全进场,在产权流转平台挂牌房产信息134条,交易成功119笔,合同成交总金额约4099.11万元。第四,推进村财信息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和福州市“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公开,其中公开合同475份,固定资产342个,经营收入6157万元。第五,全过程扎紧制度笼子,重新修订相关规章制度88条。在年底的福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台江区围绕农村产权交易典型做法作交流发言。三是全区8个经合社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流程,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做好公开公示。
11.关于房产公开招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工作提示等方式推进经合社产权流转规范化,要求经合社使用福州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目前各经合社集体经营性资产已全部进场规范交易,杜绝线下“人情交易”等情况。二是依托福州市“三资”监管系统的合同预警功能,指导经合社将合同到期闲置资产及时做好流转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合社在产权流转平台挂牌闲置房产信息134条成功交易119笔,合同成交总金额约4099.11万元。三是依托福州市“三资”监管系统的合同预警功能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针对出现租金拖欠的合同,及时通知经合社做好租金催缴工作。
12.关于房产空置较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 :一是曙光经合社所有闲置资产已全部进入福州市农村产权流转平台招租,目前已在该平台成交2处房产。二是2024年4月以来,我局共组织相关街道和经合社开展集体“三资”领域相关培训会6场,培训总人次300余人。培训内容包括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产权交易流转平台、网上审批结算电子化等,进一步提升了我区街道、经合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13.关于收支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曙光经合社已按照集体“三资”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非现金结算全覆盖,通过设立二维收款码、村务卡和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等方式,实现资金结算全程留痕,杜绝现金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与管理漏洞。经合社社财信息在福州市“三资”管理系统、福建省乡村振兴平台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全面公开。二是2024年曙光经合社制定出台2项制度,修订2项制度,废止1项制度,不断规范经合社“三资”管理。目前经合社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工作。
14.关于应收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已发函通知洋中街道督促双丰经合社落实对经合社及下属企业应收款项的清算工作。截至目前,双丰经合社已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数据核查。二是针对双丰经合社的往来账问题,我局也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街道及经合社,要求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我局将继续跟进,督促街道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经合社对相关款项做好清账整改工作。
15.关于违反章程发放福利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2024年11月初双丰经合社两委对经合社《章程》中的社员福利发放相关内容进行重新修订并提交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并于11月20日全体社员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章程》。
针对上述对经合社指导不够的6个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2月23日修订完善《台江区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发布工作的审批与管理流程。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局党组会、中心组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学习。2024年9月9日,局党组书记作为区委理论宣讲团成员,在玉树社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飞进千家万户。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环节之一来抓,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4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报告已纳入意识形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于12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持续在各街道、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畅通诉求渠道,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针对上述2个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8.关于对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摸底排查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目前双丰经合社及下属企业资产已全部建档立册,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同时在经合社社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我局要求8个经合社摸底所有房产(含下属企业),并盖章报送。二是目前各经合社已将各类社财、社务信息上传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以及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并及时更新。
19.关于监督指导经合社资金审批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曙光经合社已召开社员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从2024年8月起,监事长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经合社所有开支需监事长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二是双丰经合社已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社员代表会议重新审议修订《双丰(股份)经合社社员(股东)福利待遇条例》,条例在公开公示方面要求经合社福利待遇等要在社务公告栏和“小微权力”监督群公开公示。同时2024年9月起,经合社每一笔资金支出均按“三资”审批流程进行签字审核,并公布在经合社“小微权力”监督群。三是目前曙光经合社、双丰经合社已通过修订、制定条例等方式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要求监事会定期检查社财信息,并做好公开工作。
针对上述2个问题,已由街道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20.关于推动经合社产权交易全进场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8个经合社已在福州产权流转平台挂牌房产信息134条,交易成功119笔,合同成交总金额约4099.11万元,在全市排名第四。在年底的福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台江区围绕农村产权交易典型做法作交流发言。二是通过工作提醒函的方式,组织摸清各经合社闲置资产、合同即将到期资产进行底数,经排查,共计查出闲置资产20处,2024年12月底合同即将到期资产119处。组织经合社提前制定资产出租方案,报街道审核,待合同到期后,及时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截至12月31日,我区已在平台发布交易信息134条。针对上述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个别照料中心建设“烂尾”。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经报区政府同意,目前已对接区数据管理局办理后洲街道金马大厦场所移交手续。二是义洲街道奋斗市场场所已对接产权方区市场监管局,拟先行收回场所,同时通过诉讼的方式向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追讨租金。
22.关于街道照料中心收租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已向区政府汇报相关事宜,拟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追讨租金并主张正当权利。目前正在对接律师咨询相关事宜。二是根据《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业务指南》规定,指导各街道、社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照料中心日常运营,全区已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照料中心全覆盖。
针对上述2个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业务科室已组织人员联合街道、社区完成对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材料的复核,在咨询局法律顾问意见后,约谈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目前已确认核减金额并签订核减协议,对不符合结算要求的服务费用进行相应扣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指导街道、社区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按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四是2024年11月30日,区纪委就相关问题对经办人员、时任科室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关于“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已办结撤销登记1家。《行政撤销决定书》送达2家,公告后办结。已完成注销登记1家。二是运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手段,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和机构有效运营,促进社会、经济环境明显好转。三是开展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行动1次,检查2家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1家社会组织。无信访、12345投诉件。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0月21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观看了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始终,坚定不移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持续构建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2024年12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同时,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结合本单位以及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把责任清单作为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工作指南”,明确“谁来做”“做什么”,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具体到事。
26.关于警示教育范围不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2月30日,在局党组(扩大)会上通报2名干部职工处分决定,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1名党员干部职工处分决定,并按规定向区直机关党工委报备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通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刻印在心。二是2024年9月12日、9月30日(赴苍霞人家)分别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守住纪律底线;9月12日、9月26日、10月21日、12月30日分别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月4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将党规党纪视为带电的“高压线”,常敲思想警钟、常存敬畏之心、常绷纪律之弦。
27.关于廉政谈话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谈话力度,做到重要节点必谈、有提任必谈,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2024年8月对牵头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八级职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加强党员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加大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以提醒谈话的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提醒。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节前集体谈话1场,警示教育2场。
针对上述3个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纪检组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被监督单位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清单和台账的建立使得整改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提高了整改效率。二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重要会议安排,提前介入监督。三是更加注重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能够结合被监督的实际情况,找准监督点,提出针对性的监督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四是通过听、查、看、问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始终按照既定目标和要求扎实推进。五是政治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明显提升,有力推动了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29.关于保密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学好保密知识,提升保密意识,结合通报中的典型案例做好自查,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举止。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保密制度,做到层层落实保密责任,做到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2025年1月8日,已由局党组书记对在保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标准建设,加强物理安全措施,逐步解决涉密载体保管条件。
30.关于存在报销发票未签章、签章不全情况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台江区老人公寓、夕阳红公寓财务管理制度》,三院日常经费报销已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采购货物由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会计审核以及院长签字后申请银行转账报销。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业务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三院”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其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立整立改,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1个月综合绩效工资。
31.关于违规收取职工在职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台江区老人公寓、夕阳红公寓立行立改,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将所有职工在职保证金(共计44000元)全额退还到每个职工银行卡上。二是组织行政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院内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同时业务科室不定期抽查其日常运营情况,确保其规范运营。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存在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已立整立改,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日常报销手续。业务科室加大对“两院”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期抽查其日常运营情况,确保其规范运营。同时,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财务资料保管不当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指导区福利院、区夕阳红公寓积极进行灾后重建,采购防水挡板、抽水泵、防洪沙袋等抗涝设备提升防洪防御能力。二是区福利院、区夕阳红公寓立整立改,已购买档案柜并将档案室从一楼调整至四楼,做好档案存放管理工作。三是业务科室举一反三,结合日常督查、调研指导其他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档案资料建立、归整。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借还款流程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立整立改,进一步规范了手续,追回了损失。通过相关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财务规章制度,未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同时,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5.关于采购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工会委员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工会经费使用制度和文件,在2024年中秋国庆、2025年春节工会采购时,严格执行三方比价制度,规范询价程序,完成慰问品采购工作。同时,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36.关于未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2022年以来,局党组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过程中,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避免“一言堂”和个人专断。同时,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7.关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多次会议传达学习《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党务工作者对会议记录重要性及严谨性的认识得到提高,并在后续的会议记录中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进行详细记录。二是对近年“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系统自查,完善“三会一课”记录本的各项配套材料。
38.“三会”任务混淆、党课开展随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党员大会等会议强调“三会一课”的重要性,提升了整体党支部及党员的认识,加强了支部组织委员及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记录的审核把关。二是通过中心组学习7场、支部专题学习3场,组织支部党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并完善对党员的课前提醒及研讨情况的汇总记录。
39.关于举办活动敷衍应付,活动“党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8月至12月党日活动通过参观苍霞人家、古田会馆,通过现场教学、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场。二是2024年8月至12月党日活动结合党员意见,加强与挂钩社区的合作交流,通过实地参观福州辛亥革命纪念馆等现场教学、参加社区讲座等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日活动。
40.关于举办党日活动频次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党员开展“闽江之心”红色教育示范区参观学习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传统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使党员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二是2024年组织党员赴上下杭游客中心、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福州古田会馆、“苍霞人家”生活馆等参观学习6场、组织收看专题教育电影《志愿军2》1场、结合业务范围开展参观学习活动5场,活动形式多样,党员受到教育。
41.关于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会前学习研讨、制定方案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后,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3条;再次强调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认识,明确要求、提出目标,不以工作建议替代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严肃政治氛围,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效果明显,务实意见形成问题清单。
42.关于会前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征求意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传达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带着征求的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根据谈心谈话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问题查摆、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中。二是谈心谈话秉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既谈收获体会又谈差距不足,既谈自身缺点又谈对方问题,达到加深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43.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12月底前已在党员大会上对2023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向上级党工委报告。
二是12月底前已在支委会对党费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并积极沟通相关人事,以2025年1月的工资情况作为基数核定党费。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的党费专题培训,加强党费业务水平的提升。
针对上述7个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44.关于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台江区老人公寓、夕阳红公寓财务管理制度》《福利院收支管理制度(暂行)》等制度,三院目前已按相关制度做好备用金管理使用工作。二是局党组已就相关问题对2位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除必要情况,最大限度减少现金使用。
45.关于往来账清理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截至2024年底,我局其他应收款6816074.81元,其他应付款1529114.73元,共计新增处理其他应付款合计132097.41元。二是督促财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鼓励财务人员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自主培训等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6.关于违规发放惠民资金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同宁化街道多次沟通协调,并召开专题会,综合研判2010年1月至2019年5月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情况。根据宁化街道2024年8月29日关于陈某低保问题的复函和提交的拆迁协议,核实陈某一家2009年12月拆迁安置得到3套房产。但陈某在享受低保期间,从未向社区、街道提供过拆迁协议。上述房产直到2020年才办理产权证,故前期每年年审提交的福州市房地产系统核查信息和省民政厅核对平台报告均未显示多套房信息,社区、街道上报的入户走访表记录的陈某一家住房面积仅为90平方米。因当事人2010年拆迁后未如实申报房产情况,导致安置多套房后仍继续享受低保补助。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同宁化街道、长汀社区5次入户陈某家里,详细解释享受低保补助的相关政策并要求其立即退还违规领取补助金。但陈某表示现已79岁高龄,女儿杨某精神残疾三级,2021年疫情期间因生活困难已售卖了一套房产。目前家庭无其他收入,已退回2019年领取的补助金8145元,短期内暂无力全额退还。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中共福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医保局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民规〔2023〕8号),此项问题移交宁化街道后续共同推进,督促当事人拟定还款计划完成余款追缴。二是加强对全区各街道救助业务以及新入职人员的培训和指导,2024年共召开业务培训工作会12场次,参会人员80多人次。强化惠民资金监管职责,排查惠民资金疑点数据78条,落实低保等困难对象的巡访排查工作,结合“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整治工作,在街道、社区公示栏全面公示救助对象增减人员、补助金额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对规范低保等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剖析同类问题所在,举一反三,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提高对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程度,不断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7.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目前代建单位正在补充结算评审材料,已要求代建单位与区评审中心做好对接,及时跟进评审进度。二是待评审结束后,代建方、施工方及时提供资金拨付材料,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资金执行率。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8.关于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9月对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系统补录,同时要求办公室加强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对内控及资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二是业务科室已要求台江区老人公寓立整立改,做好固定资产补登工作,已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督促指导三院在今后日常运营中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说明:待结算的资金拨付材料已收齐,待财政资金结转支付。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安排专人对接,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实时跟进进度,争取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个别照料中心建设烂尾”的问题。
整改说明:针对后洲街道金马大厦、义洲街道奋斗市场场所问题,根据区政府批示,已草拟移交协议,并对接法律顾问和区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场所移交手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拟于2025年3月底前与区数据管理局完成后洲街道金马大厦场所移交手续,并签订移交协议。二是拟约谈义洲街道奋斗市场照料中心中标方“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并对接区市场监管局,做好该场所收回移交手续。
(三)关于“街道照料中心收租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说明:就欠租相关问题再次约谈运营商金太阳,要求其尽快缴交租金及违约金。同步对接律师咨询诉讼有关事宜,并向区政府汇报相关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对接律师,做好诉前相关准备工作,尽快启动诉讼程序。
(四)关于“往来账清理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说明:加强日常往来款项的管理,定期核销当年度往来款项。同时陆续清理了部分往来账款,从巡察后核销了往来账款132097.41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力度和投入,进一步深挖往来账明细,结合自查和寻求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指导的方式,针对现有线索,对往来账项进行追根溯源,分类登记,并根据原因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清理工作的成效。
(五)关于“违规发放惠民资金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说明: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同宁化街道、长汀社区5次入户陈某家里,详细解释享受低保补助的相关政策并告知了立即退还违规领取补助金的要求。但是陈某表示现已79岁高龄,女儿杨某精神残疾三级,2021年疫情期间因生活困难已售卖了一套房产。目前家庭无其他收入,已退回2019年领取的补助金8145元,短期内暂无力全额退还。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若干兜底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余款追缴问题移交宁化街道共同推进,督促当事人拟定还款计划完成余款追缴。
(六)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说明: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已竣工验收,代建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送项目结算评审相关材料,经评审中心审查后,要求进行部分材料补正,其中项目预制率调整需向区财政局报备,目前项目预制率调整概算材料已报送区财政局并于2025年2月24日收到区财政局的复函。我局已第一时间通知代建单位重新报送结算评审材料。代建单位已对接区评审中心,正在结算评审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安排专人继续跟进评审进度,待评审结束后,及时对接区财政局,力争2025年12月前完成相关债券资金支出。
(七)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推动台江区民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政治忠诚。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确保中央及省、市、区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把问题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避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避免把“说了当做了,做了当做成了”,真正把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
三是狠抓整改。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就是政治考验。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巩固整改效果,是我们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细化整改问题切实把“问题清单”变成“落实清单”,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巡察整改干部处理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4日,区民政局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职工17人。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其他处理16人(其中含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1人)
2020年7月,林彩月在金太阳公司提供台江区2020年度服务对象名单时,未认真审查把关,将83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给金太阳公司,导致区民政局在结算第一轮采购费用时多支付上述不符合条件服务对象费用15120元。2022年10月,林彩月未及时跟进监督金太阳公司履行实体援助服务项目,也未认真审核金太阳公司提供的《台江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明细表》,未发现表中存在的明显不合理问题。经中共福州市台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彩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其他情况(16人)
诫勉谈话处理情况(1人)
区委巡察反馈中指出,区民政局未购置必要的保密设备用于存放涉密文件,新接任的涉密人员均未及时签订保密承诺书。2025年1月8日,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201428;通信地址:台江区广达路349号,邮政编码:350004;电子邮箱:1098613136@qq.com。
台江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