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21:32 信息来源:台江区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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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13日至621区委巡察二组新港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14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于2024年1115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各科室职责分工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任务分解表。2024年1128日召开党工委会通过了《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新港街道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及街道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推动各项整改任务。

(二)明晰工作责任,扎实部署落实。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对照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新港街道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领办任务,各自组建专班推动整改工作,于2024年12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挖问题产生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晰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保障整改任务高质量推进。

(三)加强工作调度,注重整改实效。各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不定期碰头,汇报整改进度,明确整改重点,同时班子成员按照认领任务,利用周例会、碰头会进行常态提醒,紧盯工作落实进度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并建立完善了3项制度,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

1)在“党建领航,深学争优比态度”方面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将理论学习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4年党工委会议习近平总书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安排入“第一议题”和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安排31“第一议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把“第一议题”纳入党工委会议议程,严格审定申报议题,做到不缺学、不漏研                                                                                                                                                                                                                                                                                                        

2)关于学习内容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全面核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方案、学习记录本等材料,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审签流程。对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责任心,提升学习实效。宣传干事负起首责,宣传委员把关落实,每半年对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复核,2024年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开展理论宣讲活动16场。

3)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已督促南公经合社重新修订完善了《章程》,将党的领导纳入《章程》并贯彻执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党员教育学习形式。2024年11月以来,南公经合社党支部将党员教育课堂融入南公河口街区,共举办主题党课2场,主题党日活动3场,加强了党员间的沟通和交流,有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关于在履行职责使命、争当排头兵上有差距的问题

关于在“经济领跑,敢为争先比担当”方面有不足的问题。

4)关于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积极落实落细台江区招商引资及新增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动落地海峡两岸青年文化创新交流中心、天禄电竞产业园、特艺城黄金珠宝直播基地等3个市级重点招商项目,金元供应链、数康云联科技等2个产业链项目,新增实际纳税企业10家,新引进招商项目28家,品牌数3家,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1家,2024年招商专项全区排名第22024年新增提升企业24家,其中商贸服务业22家,建筑业1家,房地产1家,新增企业1家2024年实现纳统零售额和社零均超过5亿元。特艺城1家批发企业福州兴福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纳统,2024年新增提升专项全区排名第3,为我街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5)关于在财政收入增长上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坚持常态化整改,提高街道财税收入,及时跟踪落地企业纳税情况,新增实际纳税企业10家,回归企业8家,2024年参与分成企业数及纳税额均实现稳步提升。通过组织开展私人房产税征收百日攻坚行动,联合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大征收催缴力度,2024年全街私人房产税收入233.99万元,比增19%。在2024年全区经济指标考评中,新港街道参与分成排名全区第1,私房税征收排名全区第2。同时,针对保工资保运转压力大问题,通过街道班子带头全盘分析,精准施策,着力破解财政困难瓶颈问题。开展“三资”百日攻坚行动,盘活雁塔四巷及象园路便民疏导点,增加街道非税收入,年增加收入350余万元,改善了街道财政收入,“三保”工作实现正常运转。2025年以来已化解保工资保运转压力,全力保障人员经费,确保全街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发放到位。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致力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共开展各类培训和招商走访活动5场。常态化开展政企银对接活动,会同区数据管理局举办台江区科技赋能企业主题培训活动,邀请辖区人力资源公司、海峡银行以及科技服务公司等4家单位共同为科技企业提供研发费用归集暨技术合同登记培训,累计受益企业2家。结合新港街道实际,组织活力商都论坛交流会等招商活动4场。进一步引介融资渠道,搭建银企平台,向企业宣传金服云融资平台,摸排辖区13700多家企业融资需求,主动协助企业对接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福建云汇集、中集云汇等有融资需求企业发放贷款5亿多元,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同时,加强与辖区台五小等学校的联动,协助宣传招生政策,对企业有入学需求的外来营商人员予以及时提醒,同时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子女入学事宜,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水平。

7)关于争当排头兵的劲头削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深入了解企业外资外贸业务开展情况,推动服务外包指标提升,2024年3家企业实现在岸服务外包3027.2776 万美元。坚决贯彻落实好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力争更多街道工作纳入区委“1234”工作专班议事研究范畴,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2024年我街“项目攻坚突破年”专项行动综合考评全区第5,经济指标考评全区第6,其中招商、新增提升、负比增收窄、住宿业等排名全区前3,固投、建筑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经济指标数据均实现了稳步增长,争当排头兵,奋勇作示范的意识和氛围不断增强。

关于在“民生领先,实干争效比成效”方面有短板的问题。

8)关于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80周岁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组织对低保、特困、奖扶等困难群众花名册进行再梳理再筛查,对其中筛查出的临近但未满80岁老年人进行建册立档,跟踪管理。二是加强追责问责,对老人未及时申请而逾期领取80岁高龄补贴的问题,追究负责80岁高龄补贴工作经办、副主任、主任责任,对利嘉城社区主任、十三桥社区卫生副主任、南公社区民政副主任等14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将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改结果进行了及时总结,并举一反三,对低保救济、奖扶特扶、劳动保障、涉及惠民资金发放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社会救助、计生扶助、劳动就业等方面工作。组织全街民政副主任、低保、残疾、劳动经办13人次开展警示教育3场,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效能。

9)关于对群众的诉求件办理不认真、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12345”平台问题,街道党工委会已于2025年1月研究通过《新港街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组织实施,组织街道12345诉求件相关承办经办开展培训2场,由街道纪工委、效能办跟进不满意件办理,切实提高办件效率与办件质量。2024年以来,街道公共管理办共向街道纪工委移送关于12345诉求件办理存在的问题线索4件次,街道纪工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人次,对涉事同志政务立案并进行政务警告处分1人次。二是针对“小微权力”监督群存在的问题,对十三桥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书面检查。通过轮值复盘机制、预警通报机制、末位追责机制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管理,结合纪检干部驻群监督,对发现各社区在管理“小微权力”监督群中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2024年,共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处理诉求件57件,事前公示368件,公开1098件,直播232场。三是针对“易说事”问题召开易说事”平台专题业务培训会1场,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其及时做好“易说事”平台诉求件工作。自2024年11月以来街道“易说事”平台结案率达100%。

10)关于对民生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没有跟踪监督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瀛洲府日照中心”项目的验收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2024年7月通过会同区民政局前往现场再次进行验收查看,进一步确认项目符合验收标准。同时,进一步汲取经验教训,规范了项目验收流程,确保项目验收工作规范合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运营监管流程,2024年下半年通过季度专访检查2次,月抽查6次,进一步深入了解项目运营情况。同时,建立运营方按季度反馈运营机制,并于当年度第一季度前反馈上一年度总体运营情况,且已对运营机构提交2024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运营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三是通过6次不定期现场查看运营情况、与现场入住25名老人沟通的工作方法,及时收集和处理各方意见和建议5条,不断推进优化养老服务质量。目前,“瀛洲府日照中心”目前整体运行平稳,各项服务到位。

11)关于在环境保护、市容管理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巩固提升内河综合治理成效,推动水环境全面提升。2024年1月起至今共举办“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河长日”等不同形式巡河活动55余次,河长巡河发现解决问题85件。积极配合区建设局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区城综局分别对滨海南院工地进行了3次处罚,城管局分别对滨海南院工地进行了3次处罚,一是发现裸土未覆盖处罚3万元,二是发现未按规定喷淋到位处罚3万元,三是发现车辆在桥面冲洗处罚5千元。规范地摊经济、夜色经济流程,街道城管中队与交警部门联合北光明港早夜市管理方,全力做好市场周边的市容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巡查力度,对乱摆卖、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整治,确保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对运营单位及夜市从业者的宣传引导,以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的情况。督促夜市运营方积极安装重油烟摊点油烟净化器,已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流动摊点和大排档的整治力度,有效整治流动摊点50余处。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2)关于承担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成立由党工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各科室、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新港街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围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形势分析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总结报告等重点,对意识形态工作建章立制。2024年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召开新港街道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分析研判会1次。按时认真开展辖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2024年已针对辖区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提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报告》,结合金屏垱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农民工工资等社会民生领域舆情重点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形势和存在风险,正面引导干部及居民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关于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2024年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反馈了3条舆情信息。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2024年以训代会1次,各社区建立3至5人不等的政治可靠,业务熟练的网评员队伍,全街网评员队伍人数达22人。2024年度网评工作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排名全区第三。

关于履行保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4)关于2021年4月至2024年5月街道未召开保密工作部署会议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高度重视保密管理工作,将保密工作及时纳入党工委会议议程2024年,党工委会议研究保密工作2次,工作例会开展保密提醒4次,为全街干部拉紧保密意识弦。完善保密文件管理,规范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和清退工作,保密文件已由街道党政综合办保密员负责单独登记、保管。重申保密工作纪律,印发保密相关法规、纪律须知60余份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机关干部保密意识进一步提升

关于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仍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15)关于对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仍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是辖区安全防线持续筑牢。通过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逐一督促整改到位,营造安全和谐人居环境,持续夯实辖区安全防线。全年累计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宣传行动48次,出动检查力量385人次,排查隐患246处,现场整改163处,限期整改到位83处。二是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及时得当。“7.22”好家碧玉小区火灾事件发生后,新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相关单位的鼎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穷尽办法、全力以赴,全面促成家属方与事件相关方达成和解、签订协议,并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好家碧玉事件善后工作得到区委主要领导和省市信访部门的充分肯定,家属和主要责任方先后送来锦旗。三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督促物业企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强化消防通道的管理,确保小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召开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街道主要领导带队督导检查、街道公管办组成检查组实地检查、社区自查整改、督促物业强化措施、加强警示教育等方式,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共完成12个小区硬隔离措施,新港苑小区11个楼栋电梯位均安装了楼宇电梯智能阻止系统,有效防止电动车“进梯入户”。同时,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教,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关于金欢喜花园配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事项,已于2025年1月完成20个充电桩安装工作。

16)关于对新增违建治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成效:针对新增违建问题,街道建立完善社区网格员违建日常巡查机制,做到“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坚决做到零容忍、零新增。龙事达花园1#楼805住户在屋顶搭建鸽子棚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0日组织力量强力拆除,并向区城综局完成报备手续。全力推进艺龙酒店违建整改,会同区房管局、区城综局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结合房屋结构安全考量,按照分步、分期整改的原则综合推进,督促酒店负责人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正进行房屋拆除风险评估,待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出具后采取下一步措施。同时,高度重视“两违”治理的宣传,加强引导教育,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持续加大对惩治“两违”违法行为执纪监督的力度,街道纪工委对参与违建问题的党员予以严肃处理,给予涉事的2位同志党纪立案、党内警告处分。

17)关于对群租房摸排、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针对巡察摸排的10户群租房中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房管局核查验收。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群租房管理政策的认知,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针对街道辖区内群租房摸排不到位的情况,对新港社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对5个社区网格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联合社区、民警、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内群租房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了全面排查、应整尽整。新港苑1#楼1611单元群租房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房管局核查验收。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工委“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不足的问题

18)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制定学习计依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结合街道重点中心工作,将学习内容细化为党建引领、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专题,2024年纳入党工委会议、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39同时,跟进最新理论成果关注党中央最新政策文件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更新学习内容,第一时间组织街道干部学习领会,保持学习的时效性。

19)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未能做到“四个亲自”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2024年至今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3次?,并亲自牵头制定《新港街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清单细化为12个大项49条小项具体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同时,党工委“一把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至少开展2次督办、协调工作,深入各社区、科室,主动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明确专人,定期将重点落实和限时办理的事项进行分类整理,建立督查立项机制 ,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切实取得实效。针对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问题,街道已立整立改,对负责报送全面从严治党整改报告的经办进行批评教育,并于2024年6月将报告重新报备区委办,针对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也均已整改到位。

20)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后公开决策结果,坚决做到凡街道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均提交党工委会议、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2024年开始至今,党工委会议召开43场,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召开18场。

2.关于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21)关于按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2024年至今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3次,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以及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进行明确,按照时间节点、责任部门、责任人,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分解到街道各个科办(所),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2024年以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1人次,第二种形态7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0份,推动完善建立制度机制12个,发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103件,主动约谈社区“一把手”和科办负责人21人次。

22)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存在敷衍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将述责述廉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内容,发放述责述廉工作要求,明确述责述廉的目标、内容和程序要求。召开2024年度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述责述廉,通过述责述廉评议、廉政谈话等方式指出了班子成员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加强问题跟踪整改,完善定期沟通机制整改反馈机制确保“一把手”及时掌握班子成员整改进展。

23)关于廉政谈话工作未形成制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重视廉政谈话工作。党工委书记对全体班子成员、社区党委书记以及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并加强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的节前廉政谈话,确保警钟长鸣。二是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每季度末对全街廉政谈话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确保“一岗双责”落地生根。2024年,领导班子、各社区及科办(中心)负责人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累计覆盖306人次。三是强化谈话质量把控。召开专门会议对廉政谈话工作意见进行解读,并对街道负责廉政谈话主谈人员和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定期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廉政谈话质量。

2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排查检查。对存在岗位调整的岗位和人员,及时更新对应的廉政风险防控表,保障信息准确。二是强化动态管理,与街道人事密切沟通,建立起廉政风险评估与更新机制,实现了随人员变动、业务发展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25)关于对巡察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针对新港城管中队未及时张贴巡察公告、设置意见箱的问题已立整立改。对新港城管中队中队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例会上通报,要求全体领导干部以案促改,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

3.关于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漏洞的问题

26)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切实加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街道纪工委予以党纪立案3人次,党纪政务处分3人,协助退回违规款项22983元。主动约谈社区“一把手”和科办负责人21人次,压实街道“关键少数”责任,督促其严守纪律红线。2024年街道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会议共计5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有关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纵深推进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全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建设等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全面部署街道贯彻落实意见。建立部门与部门间的密切协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工作无缝对接。对党工委决策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定期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地见效。

27)关于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保障制度落地,对工作推进、整改进度较慢等问题对经合社财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针对经合社现金使用问题,街道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向南公经合社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4〕116号)文件精神,督促制定《非现金结算管理制度》,通过设立二维收款码、村务卡等方式,全面实现“非现金结算”。三是全面完成取消备用金和现金结算的工作任务,各项支付业务由委托扣款协议(如税款)、对公转账(如工资、购置物品等)及村务卡(零星小额)组成,资金管理更安全透明。

28)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手段单一,以案示警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丰富教育形式,以案例为依托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16次,累计参与491人次,观看警示片4次,解读解析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原文,运用视频、图文、违纪违法人员直白等多种形式,增强视觉冲击与心灵震撼,提升干部对腐败危害的认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发放会议纪念品、节日慰问品问题,街道已于2024年7月5日给予涉事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领取纪念品和节日慰问品共计19人,街道纪工委已进行约谈,并进行严肃批评。街道深化以案示警,剖析家园中心等违规发放纪念品案例并全街道通报,组织干部讨论反思,促使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同时,结合街道特色,利用琉球馆廉政文化示范点、“南公书场”等资源讲廉政故事,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4.关于对干部职工管理不到位,队伍作风不实的问题

29)关于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关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已给予涉事人员政务警告处分并要求其退还违规兼职取酬所得5000元,同时针对此次事件进行全街通报,要求全街上下以此为戒,加强干部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开展城管队伍教育整顿,召开座谈会、整顿教育会5场,提高干部廉洁纪律意识。

30)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针对考勤不规范问题,街道已立整立改,对当天迟到的8人及未按要求更新去向牌的基层党建办全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完善了公出报备表单,党政综合办每日检查上下班打卡、公出报备、去向牌更新信息情况。针对公示栏未及时更新问题,街道在发现问题后已立整立改,立即更新超时内容,并对党政办干事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目前,街道已加强日常监督,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表单,严格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

31)关于未制定本街道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完善非区管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单,2024年以来共计5人次向街道纪工委提交申请并报批。同时,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12次,让干部深刻认识移风易俗意义,树立正确观念。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2)关于发票报销签字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财务制度专项培训,确保各科(办)室均熟知财务报销流程。二是完善财务审核流程在财政所增设专人负责核对发票签字是否完整,避免签字不完整的发票流入报销流程。同时,对于发现的签字不完整的发票,均已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了补签。三对托收项目的报销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固话费、电费、水费等项目的托收承付方式均已取消,改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关于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33)关于维修项目申请单形同虚设,实际执行过程中申请项目及审批意见均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严格把关所有报销项目,确保所有报销项目均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杜绝未履行报销程序的问题再次发生。二对合同的审批流程进行细化和明确,确保每一份合同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避免合同签章不全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合同的审查力度,对合同的条款、签章、附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对合同进行规范的归档管理,便于后续查阅和使用。此外,加强重视内审工作,2024年已按要求组织民政专项资金内审1次。

6.关于公务用车油耗偏高的问题

34)关于公务车在2021年8至9月百公里油耗过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立整立改,发现问题后立即对街道2名公车司机及用车人员开展教育,减少公务车出现长时间待机但未关闭空调导致油耗偏高情况发生。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避免出现因月底大量加油后未出车,以加油量作为统计依据计算,造成个别月份车辆油耗过高现象。

7.关于南公经合社“三资”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35)关于经合社现金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三资”管理“点题整治”工作,召开“三资”管理问题整改推进会,部署推进非现金结算全覆盖、资产资源全入账、产权交易全进场、村财信息全公开工作。二督促南公经合社2024年11月16日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修订《南公(股份)经济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并把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入档对南公经合社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督促经合社全面取消备用金及现金结算,各项支付业务由委托扣款协议、对公转账及村务卡组成,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及效率。四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南公经合社财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固定资产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家园中心开支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3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发放会议纪念品、节日慰问品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 一是已督促家园中心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议,对家园中心财务制度进行完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使用经费,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二是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发放会议纪念品、节日慰问品问题立行立改,对违规领取纪念品和节日慰问品共计35人进行约谈,并进行严肃批评,违规金额共计17983 元已于2024年6月11日清退完毕。三是强化追责问责。于2024年7月5日给予家园中心原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领取纪念品和节日慰问品共计19人进行通报批评。

37)关于没有厉行节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街道全面完善家园中心财务制度,做好监督审查工作,要求家园中心在今后工作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确保在采购工作中做到限额采购、不超标。针对巡察发现的没有厉行节约购买茶桌问题立整立改,已于2024年6月20日将该套茶桌搬至龙事达花园活动室用于居民群众活动使用。

38)关于收支公示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家园中心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福州市台江区家园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导则(试行)》,常态化执行小区财务公示工作。二是对于收支公示不及时问题立整立改,家园中心管理的12个小区均已每月及时公示收支情况。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抓“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上不够有力的问题

39)关于党工委会议记录未体现集体研究过程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每次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全面从严治党、人事、党务、经费使用等各类事项均进行了讨论、表态。同时,全面做好党工委会议纪要撰写、会议记录工作,如实记录会议研究事项党工委班子成员参与讨论表决的具体过程、决策结果。2024年39次党工委会议、17次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均有按议题记录讨论及表态过程。组织会议记录及纪要撰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场,提高了会议记录及纪要撰写质量。

4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心得体会与互联网文章雷同问题,已指定专人严格把关审核会议材料,行文前严格对文稿进行校对,杜绝网络抄袭。对个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本》非本人撰写问题,街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2024年起已由本人撰写《谈心谈话记录本》。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针对2022、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未认真开展相互批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自2024年起已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与要求,规范组织生活。

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不明晰、“三新”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分解,明确各级责任。收集和制定了全街的履职事项责任清单,将党建主体责任细化到个人,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选派经验丰富的党建工作指导员25名,指导下属的非公和社会组织63家。三是家园中心党支部已指定该支部1名党员从事党务工作,规范党支部相关工作流程。

3.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42)关于基本制度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务工作流程意识,明确支委会、党日活动等党内基本制度的要求,机关党支部自2024年11月份起开展党日活动前均经支委会研究,并做好了会议记录。二是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自2024年起机关党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规范做好记录,杜绝审核人代签、漏签情况。三是针对2021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缺少部分街道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本》,街道已将材料重新做好整理归档,并要求经办自2024年起及时做好党建材料归档,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4.关于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43)关于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对街道下属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摸排建立换届台账,全街91个党组织均建立了台账,2024年完成28个党组织的换届,均属按时换届。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2024年组织街道、社区及经合社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工作文件,提升干部党务工作水平。党支部换届流程会议记录已全面归档,28个支部换届请示、批复、报告等相关材料完备。

5.关于抓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力的问题

44)一是股级干部任免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对2021年8月股级干部任免存在问题相关的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格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的学习,确保流程制度明确,逻辑严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2024年以来共举办干部队伍提升培训班3场,截至目前南公经合党支部共有3名入党申请人,为优化经合社推进后备干部储备提供了支撑。

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整改不力的问题

45)关于仍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廉政谈话没有按规定开展、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市容环境整治力度不够、惠民资金逾期领取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重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街道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均提交党工委会议、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二是重新印发《廉政谈话工作意见》。党工委书记对全体班子成员、社区党委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2次,有效强化相关人员廉政谈话意识,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同时2022年以来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情况再次检查,严格把关谈话质量与效果。每月月末统计各科室廉政谈话次数,实现动态监督管理。三是对全街干部进行了考勤制度培训,强化考勤纪律规矩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日生成考勤记录表并核对人员公出手续,将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每月进行公示四是强化上下学及上下班期间值守力量,组织城管中队重点针对经营占道、两车停放秩序等重难点加强监管,并联合大队、交警部门组织专项行动7场。五是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分解,明确各级责任,明确10项惠民资金4个具体责任人。对低保救济、奖扶特扶、劳动保障、涉及惠民资金发放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完善民生保障、社会救助、计生扶助、劳动就业等方面工作,提升服务效能,组织民政副主任、低保、残疾、劳动经办13人次开展警示教育3场。

2.关于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整改不力的问题

46)关于仍存在民生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财务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经合社大量使用现金方面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督查跟踪,定期做好检查和评估手续,于当年度第一季度前反馈上一年度总体运营情况,确保事前有调研,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二对托收项目的报销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确保报销流程的合规性。对合同的审批流程进行细化和明确,避免合同签章不全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已全面取消经合社备用金及现金结算,各项支付业务由委托扣款协议、对公转账及村务卡组成,提高了资金使用安全性及效率。

3.关于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整改不力的问题

47)关于仍存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弱化、支部换届选举不够规范、发展党员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已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分解,明确各级责任二是落实支部按期换届,已对街道、社区所属各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时间进行全面梳理造册,对即将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前发送工作提醒。于2024年11月25日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经办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强调要严格按照《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梳理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重点环节、流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落细落实。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已通过举办社区党委副书记、街道党建专员党务知识培训班,指导各社区党委、各基层党支部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流程。

4.关于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的问题

48)关于仅对意识形态方面整改有建章立制对其他问题整改未建章立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已建立《新港街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新港街道廉政谈话工作意见》《新港街道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工作方案,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推动相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对新增违建治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说明:全力推进艺龙酒店违建整改,会同区房管局、区城综局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结合房屋结构安全考量,按照分步、分期整改的原则综合推进,督促酒店负责人进行全面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正进行房屋拆除风险评估,待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出具后采取下一步措施。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步,新港街道将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在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深化转化上下更大的功夫,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街道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巩固整改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街道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好党工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梳理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南公经合社“三资”管理工作、家园中心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经合社的房产租赁事宜等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三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工作提升。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街道的中心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变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新港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巡察整改干部处理情况

截至2月14日,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23人,其中,科级1人、科级及以下22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他处理19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4人)

1)新港街道城管中队队员陈某秋,在负责2018年、2019年的旧改项目中,存在工作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工程承包企业违约问题,未按合同约定提出扣减违约金共计169672.05元的意见,导致该款项至今未能追回,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新港街道家园中心原主任陈某光,在担任家园中心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理事会会议发放纪念品以及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违规向新港街道及下辖社区干部职工发放慰问品,涉及金额共计17983元,其行为已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3)街道城管中队协管员颜某,未认真履行巡查责任,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凯城花园2座208单元违建,导致该新增违建长期存在,且在群众投诉后,未认真到现场查看向城管中队反馈无现行违建,直至群众再次投诉,才认真到现场查看并上报处置,不推不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其行为已存在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被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4)街道城管中队协管员郑某全,在受新港街道城管中队指派执行公务期间,驾驶执勤出勤专用的执法电动车,处理其兼职的物业公司工作,获利5000元,其行为已违反工作要求,被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二)其他情况(19人)

诫勉谈话处理情况(2人)

1)新港街道家园中心主任陈某光对光明港早夜市管理不到位,导致光明港早夜市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2024年10月,市创建办在督查中多次发现光明港早市超时营业,摊贩占道经营,卫生状况极差,污水横流,两车乱停放影响交通通行。2024年8月下旬,台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会牵头联合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区城管局对光明港夜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检查中发现光明港夜市部分摊位存在熟食未加盖,经营者未佩戴口罩,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和健康证过期,以及散装肉类无散装食品标签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新港街道家园中心原主任陈某光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2)颜某玲作为南公经合社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对大额支出进行现金结算,违反了相关财务规定,对其负有责任。对南公经合社财务颜某玲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453011;通信地址:五一中路61号(原省国防设计院)新港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350005;电子邮箱262001745@qq.com

 

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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