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司法局

  林 斌(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司法行政全面工作。   邓少禹(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12348”中心、人民调解中心与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   刘兴启(局党组成员、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纪委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区纪委派驻监督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   郑 娟(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治督察科、律师工作科以及依法行政工作。   许 强(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分管台江公证处。   张小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分管局政工科、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魏旭晖(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局工会工作。   徐 宁(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以及依法治区工作。   郑 威(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治督察科、律师工作科以及依法行政工作。   

  机构简介及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牵头协调全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配合区人民法院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   (七)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专款使用;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和作风建设;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人:吴婷婷 联系电话:0591-83057321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政工科。负责人:施志华 联系电话:0591-86307995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3.法治督察科。负责人:陈瑶 联系电话:0591-83260903   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4.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人:郑威 联系电话:0591-83295284   办理、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   5.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黄丹青 联系电话:0591-86321953   指导、监督、实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郑至凡 联系电话:0591-83286620   指导、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牵头协调全区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承担“148”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区人民法院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   7.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591-83283619   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林秉声 联系电话:0591-83268614。   负责指导、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9.律师工作科。负责人:张婧钰 联系电话:0591-86252770   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   (二)直属单位   1.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魏煌炜 联系电话:0591-83265442   组织、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审查、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2.台江公证处   负责人:张永旺 联系电话:0591-83273894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令时(61日至930)830-1200 1500-1800

冬令时(101日至次年531)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591-83268614

   真:0591-83268614

邮  编:350004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

(二)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台江公证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591-83274007/0591-83273894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