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实验室监测任务顺利开展及监测数据质量的准确可靠,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就油烟实验室预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内部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项目所采购项目市场售价与参数的报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油烟实验室预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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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设备参数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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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实验室预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1) |
98000元 |
三、要求:
1.质保要求:质保期限不低于两年,若能提供其它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需承诺符合要求)
2.交货时间:所采购物品需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供货;
3.售后服务: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实验室位于四楼,无电梯),如果送货过程出现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所采购物品使用遇故障处理时,售后人员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给出解决方案;(需承诺符合要求)
4.采购人按询价公告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所采购物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四、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需承诺符合要求)
五、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各包预算价。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附仪器参数、配置清单等);
2.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承诺函,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
5.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需逐条响应条款(详见附件2);
6.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封存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须盖应标单位公章,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9:30前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格材料,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302:黄工收(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0591-83336675);
2.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9:30;
3.开标评标地点: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及设备配置要求均符合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物款。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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