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26年度第一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一)网站信息更新方面
2026年第一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大部分单位能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共发布各类网站信息1406条。发布文章数量较多的单位有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后洲街道、区卫健局和洋中街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大部分单位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认真梳理政府信息,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全区10个已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公众号7个、新浪微博2个、微信视频号1个。经检查,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都能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更新信息。第一季度,省市要求转发重要任务转载率本季度各单位都达到100%。
三、存在问题
在此次检查工作中,大部分单位能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达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检查指标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表述不规范问题。
部分单位仍未建立“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导致网站文章的正文或附件仍出现不规范表述。
(二)部分单位的政务新媒体仍被查出错别字、临期更新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三审三校”工作机制
请各单位按照《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区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三审三校”工作机制,通过“系统+人工”方式,杜绝发布文章的不规范表述。同时,若使用主管单位账号发布文章,各主管单位仍需审核下属单位与外派部门待发布的文章。
从2026年第二季度起,我局将联合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区政府办,依据《通知》中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要求,对存在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的单位,依规实施问责追责。
(二)继续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
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全面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严禁未经备案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含视频号),明确政务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内容保障和信息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省、市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我局将按照《福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收集汇总各业务单位分管领导与业务经办联系方式,建立对应微信工作群,做好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技术支持工作。
福州市台江区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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