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禁止销售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通告》的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建安〔2024〕1号)文件要求,台江区液化气整治办认真执行上级领导就我区燃气整治工作的部署,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安全用气督查工作。
2024年3月28日区液化气办工作人员组织洋中街道、社区就该街道辖区内餐饮场所开展安全用气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1家餐饮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当场要求店主立整立改,并下达1份整改通知书,要求供气企业及街道落实好整改工作。
检查结束后,台江区液化气整治办要求街道、社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对餐饮场所要提醒店主检查燃气设施设备,不要使用黑气,安全规范用气,宣传“三餐用气关阀门”的重要性并要求餐饮场所记录,确保我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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