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时间:2026-01-12 18:34
   2024年11月5日17时42分许,官某驾驶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闽AYC911号大型普通客车,在台江区德榜路尤溪洲桥头东停车场驶出左拐时,在黄网线内,闽 AYC911号大型普通客车左前车身与由北往南横穿德榜路的行人陈某明左侧身体相刮擦,造成陈某明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授权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应急管理局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台江宁化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并经政府批复。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政府批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和安全管理建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12月30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安办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人社局、总工会、建设局、台江公安分局宁化派出所、宁化街道办事处、有关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依据《台江宁化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和福州市台江区政府批复要求,在有关单位自查评估的基础上,给予行政处罚单位1家,给予约谈和通报的单位1家1人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评估。评估工作组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陈某明

  处理建议: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予以免于责任追究。

  落实情况: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予以免于责任追究。

  2、 官某,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

  处理建议:由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江大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落实情况:该驾驶员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家属谅解,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江大队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3、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台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落实情况:2025年4月10日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对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1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二)问责建议落实情况。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故相关责任人。

  处理建议:由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规定予以处理。

  落实情况:取消相关管理人员安全服务奖励金,取消月度绩效考核奖,扣除10%年度责任书绩效,对所属车队队长陈昕给予警告处分,安全副队长林东给予记过处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评估

  (一)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江大队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紧抓牢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逐车排查车辆技术状况,及时掌握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

  二是督促企业加强人员素质教育培训,提升客运行业服务水平,塑造良好行业形象。

  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强安全监管,提升营运客车车辆技术状况,确保旅客安全出行。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要求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关心关爱职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素质,保障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二)宁化街道办事处

  一是开展宁化街道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认真摸排本辖区内的各类隐患,根据摸排情况开展整治,并登记造册。 

  二是通过悬挂横幅,利用LED屏幕播放宣传标语等手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及 “三管三必须” 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累计召开 4 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11 次行车安全专题例会,精准研判安全形势,排查薄弱环节,将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持续稳固安全运营态势。

  二是深化隐患排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制定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动态更新《福州公交集团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针对重大风险点落实 “五个清单” 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聚焦超速、斑马线未减速让行等违规行为,开展路面稽查与智能监控抽查,2025 年至今累计检查车辆 1.3 万余辆次,查处驾驶员违规行为 300 余起,均依规予以教育处置;完善驾驶员身体与精神状态常态化自查机制,强化健康监管及台账痕迹化管理。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每月编制交通事故及违章案例视频下发各车队,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依托微信、短信等平台开展宣传,累计发送安全短信 14 万余条,制作安全宣传栏 168 面;紧扣《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等标准,重申安全驾驶要求,强化应急操作技能培训,推行 “小班化” 教学及重点驾驶员 “开小灶” 专项教育,训后强化案例分析考核。2025 年至今,各基层单位累计召开驾驶员例会 900 余场,参训 3 万余人次;举办 3 期事故违章复训班,76 名驾驶员通过考核;组织年度驾驶员轮训,1300 余名驾驶员参训。

  四是健全应急管理。细化行车安全应急保障部署,落实预警机制与应急准备,通过安全警示短信等方式,提醒驾驶员做好特殊天气及节日期间安全行车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包含防恐防暴、交通事故处置、消防逃生等场景的综合应急演练,各基层营运单位于春运及安全生产月期间同步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五是完善安全保障。综合运用车载智能监控系统、云总线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强化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及状态监管,建立健全驾驶员自画像评分体系;为 105 部公交车辆加装盲区监控系统,部分车辆率先配备碰撞缓解系统,通过摄像头与雷达协同监测前方路况,有效降低追尾等事故风险,全面提升行车安全保障水平。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基本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企业和有关部门均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全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5”

  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工作组   

    2026年1月12日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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