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5年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收到上级下达我区的中央直达资金5306.25万元。
二、资金明细
截止2025年底,台江区共收到22类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总额5306.25万元。具体包括: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万元。
(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962.19万元。其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02.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33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24.6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1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96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359.02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6.4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40.74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8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9.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96.74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万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41万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不含文化润疆工程重点项目、地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项目)107.02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159.72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7.51万元、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21万元。
(四)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39.34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9.34万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120万元。
三、支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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