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台江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已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https://www.taijiang.gov.cn/xjwz/ztzl/qmtjjczwgkbzhgfhgzzl/26gsdly/jy/gkqk/jysydj/202512/t20251224_5261453.htm)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兑付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现请符合条件还未确认的企业于2026年3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来线下确认,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
线下确认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联系电话:0591-62006816;
来访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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