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8户C、D类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5〕1415号)、《关于商请重新核定林鹏等7户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5〕1419号)、《关于商请取消1449户C、D类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6〕150号)、《关于商请重新核定赵秀兰等6户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6〕151号)、《关于商请取消7户C、D类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6〕222号)、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商请重新核定2户2020年C型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人发函〔2026〕11号)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原公共租赁住房一人型保障对象曾慧珍等2户、二人型保障对象黄锦芳1户,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需重新核定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陈晨1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唐铭灿等4户因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按程序将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详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反馈电话:0591-62006812,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需变更保障标准、取消保障资格的C、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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