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取消3户及重新核定3户C、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保障方式的公示
时间:2026-06-01 16:02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9户C、D类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6〕463号)、《关于商请重新核定林晓萍等7户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6〕464号)、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8户2020年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人发函〔2026〕29号)、《关于更改1户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保障方式的函》(榕人发函〔2026〕30号)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原公共租赁住房一人型保障对象张丽霞申请将保障方式由C型实物配租变更为租赁补贴,经我局初审,张丽霞名下无房产、无房产交易记录,且申请人当前仍符合条件,现重新核定该保障家庭的保障方式;我区原公共租赁住房一人型保障对象陈啸剑等2户,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需重新核定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阮灵辉等3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详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反馈电话:0591-62006812,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需变更保障标准及保障方式、取消保障资格的C、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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